北京有个男的,跟母亲相依为命,母亲2022年4月在河北去世,火化安葬都办完了。他没去社保中心报死亡,反倒揣着母亲的存折,每个月照常去银行取养老金,这一取就是两年多,一共领了16万多。后来社保中心核实信息发现不对劲,一查,母亲早就不在了。这人到案后还伪造了一份"母亲2024年才去世"的证明想蒙混过关,最后还是露了馅,法院判了三年,罚金三万,16万多全部退赔。 类似的事全国各地都有。成都有个姓郭的,父亲2015年去世后瞒报不报,冒领了整整26万养老金,判了四年。广东江门有个案子更离谱,祖父2017年5月去世,孙子隐瞒了半年多,冒领了一万多块,虽然后来全退了,照样被判了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山东去年一份审计报告披露,仅两市48个县,三年时间里就有505名已经去世的人,家属照旧在冒领养老金,金额加起来241万多。这不是个别人贪小便宜,是一种挺普遍的侥幸心理,不少人觉得这是"占国家便宜,不占白不占",实际上这是实打实的社保欺诈。 法律这块说得明明白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欺诈、伪造材料的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社保部门要责令退回被骗的钱,还要再加罚骗取金额二到五倍的罚款。要是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就不只是行政处罚了,得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66条,骗取金额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能判到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现在各地社保部门都在用大数据,跟公安、民政、卫健这些部门的信息做比对,死亡信息瞒得住一时,瞒不住一世,被查出来只是早晚的事。 说回子女代领这件事本身。父母年纪大了,腿脚不便,让子女代为跑银行、代为领取养老金,这本身是件挺平常的事,法律上也没问题。真正的坎,出在父母去世之后,这笔钱该怎么处理上。规矩是这样的——父母一旦过世,子女应当在知悉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养老待遇终止手续,这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选项。已经发放到账、属于父母生前应得的那部分养老金,是遗产,可以依法继承分割;但从去世那天往后,再冒领的每一分钱,都属于违规违法所得,必须退还,拖着不退,还会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影响到的不只是信用记录。 这里头藏着一个挺容易被忽略的误区——很多家属不是故意想贪这笔钱,是真没把"及时申报死亡"这件事放在心上,觉得父母刚走,家里正忙着办丧事,哪有工夫想这些,拖一拖也没当回事,结果这一拖,就拖成了违法。真要避免这种麻烦,正确的做法是,老人一旦去世,第一时间去社保经办机构或者街道社区办理死亡注销登记,该终止的待遇及时终止,该申领的丧葬费、抚恤金按正规流程走,这些钱才是家属应得的、合法的部分。 这事说到底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是一步该走的手续,有没有在该走的时候走。办丧事忙乱是真的,可这一步拖不得,拖出来的不是省心,是官司。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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