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曾三次约见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的代表,要求很明确:无条件清除电诈。 白应苍却承认,当时他们还在看其他几家的动静。 如今,这名白家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已经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段交涉,是2026年10月5日播出的《缅北电诈覆灭纪实》披露的。 最值得拆开看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中方要的是停止犯罪;对方却把动不动手,拴在了别人交不交人上。 三次约见,到底碰到了四大家族的哪块犯罪利益?他们互相观望的局面,中方又是怎么用持续打击打破的? 先看第一个问题:中方三次约见,为什么把清除电诈的要求直接摆到家族代表面前? 原因不复杂:家族势力本身就在这条犯罪链上。 公安部披露的白家专案显示:白家建赌诈园区,招犯罪团伙入驻,收租金、人头费、安保费。 白家还用武装力量控制园区,庇护“金主”,放任暴力管控。 分工一目了然:入驻团伙负责赌、负责诈;家族出场地、出武装庇护,再从这摊犯罪生意里收费、牟利。 打个比方:有人把一整栋楼租给骗子,租金照收,还派持枪的人守着大门。 要清除犯罪,就得追问这个收钱、看门的楼主,不能只盯着楼里打诈骗电话的人。 中方三次约见这些代表,要求指向的,正是园区背后负责经营和庇护的那股力量。 如果只交出一批底层涉诈人员,会怎样?园区照样收费,武装照样护着犯罪团伙,这套组织照样能招人、能运转。 所以清除电诈,要处理的是整盘犯罪经营,不只是一份人员名单。 “无条件”三个字的分量就在这儿:各家控制的园区和犯罪团伙,都得清;别家动不动,不能当成自己停手的前提。 对这些家族来说,不再参诈护诈,就意味着不再从犯罪里拿钱。 对中方来说,要求停下的,恰好就是侵害中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这条链。 一边要求停,一边舍不得,这层对立从一开始就摆得明明白白。 第二个问题:三次约见把要求讲得这么明确,他们为什么还要先看别家的动静? 白应苍受访时的原话是:“其他家交我们也交,其他家不交,我们也就不交了。” 一句话,把白家的推诿方式交了底:约见提出的清除要求接到了,动不动手,却交给别家来定。 别人没交人,就成了自己接着拖下去的借口。 这背后,有共同的犯罪利益,也有彼此之间的牵制。 按警方查明的收费结构,清掉自家园区,这部分非法收入就停了。要是别家的同类犯罪经营还在照常运转,这个差别,就成了观望者接着拖的借口。 还拿那栋楼来说:几家收的都是黑租,谁先把楼里的骗子清走,谁就先断了自己那份黑钱。 白应苍承认的“先看别人”,跟这套获利方式正好对得上。 这种牵制,护住的是犯罪收益。 它算不上任何正当理由。 园区里的诈骗、拘禁和暴力,不会因为几家都在观望,就对受害人少一分伤害。每个参与经营、组织和武装庇护的人,也不能拿“别人还没停手”给自己免责。 白应苍还转述,明学昌曾把不做诈骗,说成是没得吃。 这是把舍不得黑钱,硬包装成生计问题,一句托词而已。 可警方查明的,是组织园区、收取费用、提供武装保护的犯罪经营。受害人的财产被侵害,底层人员被暴力控制,家族从中获利。 讲清这套利益结构,是为了看明白他们面对三次约见为何拒不清除,不是认下他们的借口。 再回头看那三次约见,冲突就更具体了:中方要的是无条件停止犯罪,白家却把别家先不先交人,当成自己动手的条件。 说白了,他们是拿家族之间的互相观望,去挡一项已经明确的清除要求。 三次约见摆出来的,是一个责任问题:谁参与了犯罪,谁就该停手,并接受对既往犯罪的追查。 别家怎么回应,改变不了自己的责任。 第三个问题:三次约见提出的要求,靠什么落地? 先把时间线摆出来。2023年7月,公安部就已经部署了专项工作。 白应苍说,自己到9月才意识到中国是动真格的。那是他后知后觉;中方的专项打击,7月就已经启动。 约见负责讲明要求,执法负责推进落实,两件事本来就在同一场专项工作里。 2023年10月1日凌晨,魏青涛、刘正琦等人进入中国境内,被云南、福建警方抓获。 这一抓,直接对准涉案的家族重要成员,把追责落到了具体的人身上。 这个变化,恰好戳在白应苍所说那种观望的要害上:家族之间互相看,警方则依法冲着具体的涉案成员去抓。 观望能拖,靠的是几家一起不动;追责却是落到具体人头上的。追查谁的责任,看的是犯罪事实,用不着等他们几家商量出一致意见。 人在缅甸境内的重要头目,中方则靠执法合作,接着推进缉捕和移交。 据《人民日报》记录,公安部工作组赴缅甸,和缅方进行了多轮磋商,就缉捕、移交重要头目达成一致。 2024年1月30日,白所成、白应苍、魏怀仁、刘正祥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由缅甸警方移交中方,随后押解回国。 到这一步,当初三次约见要他们自己清除的犯罪,已经转入对头目、骨干和关联团伙的具体追查。 家族愿不愿意配合,决定不了追责的进程。 移交之后,中方接着查明犯罪事实、固定证据。 公安部披露,白家专案组联合缅方赴园区取证,在国内则向受害人逐一调查。罪行和个人责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