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不少地区已经陆续公布了2026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所以部分2026年退休人员如果在退休待遇核算的过程中未按照实际计发基数核算退休待遇, 有望随着身处地区计发基数的下发后陆续迎来养老金重算补发工作。 那么截止到目前了解到,贵州、内蒙古、西藏等地已经下发了养老金计发基数。 以西藏为例,根据藏人社发〔2026〕46 号文件,确定西藏自治区2026年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954元,作为养老金待遇核算计发的依据, 从2026年1月1日执行。 那么如果涉及到开展养老金重算补发工作,企退人员,事退人员在重算补发中会有差别吗? 首先我们来看养老金重算补发,本身是由于部分退休人员在待遇核算过程中如果没有按照实际计发基数核算待遇,通常由于计发基数下发的滞后性会按照去年计发基数先行核算待遇,等到重算补发工作开启后, 针对于计发基数差额部分=2026年计发基数-2025年计发基数差额,结合该人员退休待遇核算进行二次核算,以及差额部分进行补发。 那么首先,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虽然,退休身份不同,不过由于2014年10月到2024年10月历经了十年的养老金并轨制的完成,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在养老金待遇的核算中已经实现同步并轨。 都按照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总和进行养老金待遇的核算。 不过这里在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计发基数*(1+缴费基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存储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当年计发基数*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基数*视同缴费系数。 可以看出如果养老金重算补发主要 涉及到基础养老金部分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 而这里除了计发基数变化因素下,还有着不同退休人员之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变量。 事退人员: 尤其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部分,结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由于2014年10月之前工龄均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假设该人员为60岁退休男职工,2026年-60岁退休那么该人员=2026-60=1966年出生,假设该人员20岁1966+20=1986年开始参加工作,那么该人员,1986年到2014年之间28年均按照视同缴费年限累计在过渡性养老金中计算。 企退人员: 同时如果企退人员相同条件下,2026年60岁退休,1986年20岁开始参加工作,结合当时实际,1992年以前由于养老金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所以在此之前参加工作正式员工均按照视同缴费年限计算,那么1992-1986年工作=6年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可以看出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在待遇核算中,相同条件下有着28-6=22年=视同缴费年限的差距。 如果人员视同缴费基数为1.0,视同缴费系数为1.2%的话,假设退休人员为西藏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2026年为11954元,相较于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11777, 有着11954-11777=177元差距,那么在养老金重算中,在过渡性养老金差额部分,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差距分别为: 企退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差额=177*6*1.0*1.2%=12.7元; 事退人员过渡性养老金差额=177*28*1.0*1.2%=59.4元。 过渡性养老金差额差距了59.4-12.7=46.7元,如果养老金重算补发10个月,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可能产生46.7元/月*10个月=467元的重算补发差距。不过这里由于不同退休人员之间实际情况,缴费情况不同所以具体差距还需要结合实际具体分析。 不过企退人员和事退人员虽然随着养老金并轨完成了待遇核算公式的一致,不过由于不同身份的退休人员缴费部分存在差距仍然有着重算补发的差距。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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